山东10批次化肥不合格 亨得利肥业、倍丰盐湖农业、诺安生态肥业等上黑榜|今日快讯

闪电新闻   2023-04-24 10:23:03


(相关资料图)

齐鲁网·闪电新闻4月24日讯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2022年化肥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(第二阶段),结果显示,山东倍丰盐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、山东亨得利肥业科技有限公司、山东斯科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山东诺安生态肥业有限公司、阳信县雷家农业服务有限公司、齐河县刘桥镇庆岭种子经营部、肥城市保丰农资销售中心、宁阳县蒋集镇嘉声农资店、临沂市河东区大田农资超市、梁山天富农资销售部等10家企业生产或销售的10批次产品不合格。

2022年第1批省级监督抽查共抽查化肥产品283批次,其中,生产领域123批次,流通领域160批次。依据GB/T 15063-2020《复合肥料》、GB/T 21633-2020《掺混肥料(BB肥)》、GB/T 18877-2020《有机无机复混肥料》、GB/T 2440-2017《尿素》、GB/T 20406-2017《农业用硫酸钾》、GB/T 10205-2009《磷酸一铵、磷酸二铵》等标准的要求,对化肥产品的总氮、有效磷、氧化钾、总养分、氯离子、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、粒度、有机质、蛔虫卵死亡率、粪大肠菌群数、水溶性氧化钾、硫、游离酸、等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
本次抽查发现山东倍丰盐湖农业科技有限公司、山东亨得利肥业科技有限公司、山东斯科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山东诺安生态肥业有限公司等4家生产者的4批次产品;阳信县雷家农业服务有限公司、齐河县刘桥镇庆岭种子经营部、肥城市保丰农资销售中心、宁阳县蒋集镇嘉声农资店、河东区大田农资超市、梁山天富农资销售部等6家销售者的6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,不合格项目为总氮、钾、总养分、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、砷及其化合物、总铅、总铊、包装标识。其中,标称生产者中化农业生态科技(湖北)有限公司、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,并申请复检;经复检,维持初检结论。

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、销售者、标称生产者,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》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,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。

产品知识科普及消费提示

化学肥料,简称化肥,指用化学和(或)物理方法制成的含有一种或几种农作物生长需要的营养元素的肥料。它们具有以下特点:养分含量高,肥效快,肥劲猛。化学肥料种类较多,性质和施用方法差异较大。选购时建议:

1.看包装标识。化肥的包装标识应包括产品名称、执行标准、规格型号、产品等级、净含量、养分含量、生产许可证编号、肥料登记证编号、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、地址、生产日期或批号、进口合同号、使用说明、安全说明或警示说明、其他添加物含量以及限量物质及指标等。根据土壤性状和作物品种选择合适的化肥。

2.到正规销售点购买。尽量购买大型肥料企业生产的产品,或企业信誉好的产品。购买时注意查看产品合格证。

3.索证索票。购买肥料时应索要收据或发票,应尽可能详细注明所购肥料的名称、数量、等级或含量、价格等内容,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闪电新闻记者 何则伟 报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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